罗家港、常青泵站二期前池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遴选公告
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遴选人”)委托,对罗家港、常青泵站二期前池清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单位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1、工程概况:对罗家港明渠清淤长度约3.7km,计算淤泥总方量71782.067立方米,其中渠道底部淤泥方量为53638.69立方米,岸坡淤泥方量为18143.37立方米。对常青泵站二期前池及进水涵渠清淤,计算淤泥总方量8575立方米,其中前池淤泥方量为5549.50立方米,进水明渠淤泥方量为2026立方米,进水明渠箱涵淤泥方量约1000立方米。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899.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82.99万元。
2、遴选内容:承担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含配套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
3、服务工期:20日历天。
4、最高限价:报价由测量费、设计费组成。采用投标报价和下浮率的报价方式:
(1)、工程测量费下浮率不得低于30%,即测量费下浮率必须≥30%。投标人测量费的暂定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暂定的工程测量费25.11万元为基数计算乘以(1-测量费下浮率%)。不满足投标下浮率规定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工程设计费下浮率不得低于20%,即设计费下浮率必须≥20%。投标人设计费的暂定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暂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2282.99万元为基数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后乘以(1-设计费下浮率%)。不满足投标下浮率规定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最高限价69.097万元。
5、参选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参选单位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由测量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
①测量负责人: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
②设计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4)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选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遴选;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遴选(如同时参加遴选并均符合资格条件,以参选文件递交时间较早的优先入围合格参选人);
(6)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含2家)。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遴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参选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7、遴选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7.2.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47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三楼。
7.3.获取方式:参选人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参选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携带联合体协议(原件)。
8、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2年1月5日北京时间14:00时,送达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47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三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9、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遴选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公告发布平台:《武汉碧水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whbsjt.cn/)。
11、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遴选人: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汉口江滩大楼二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7-82203855
代理机构: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47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徐昉
电话:027-85749069
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